法律解答:离婚四年后仍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只要子女有合理需求,如因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均可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关键在于证明子女有新的合理需求以及原抚养费数额不足以满足。实务建议:收集孩子产生新费用的相关证据,如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写明诉求及相关事实理由,并附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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