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离婚而选择分居是可行的。夫妻双方可以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因感情、工作等各种原因分开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分居并不在导致婚姻无效或违法的情形范围内。核心分析:夫妻双方仍具有婚姻关系,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如夫妻共同财产、相互扶养等权利义务关系依旧存在。双方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分居期间,个人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实务建议:若要分居,最好签订分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分居期间,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分居的起始时间、分居地点等证据,以备不时之需。若日后涉及离婚等问题,这些证据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提供有力支持。例如,因分居导致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助于争取到更有利的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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