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结婚三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不需要退还。但存在特殊情形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结婚三年已实际共同生活,不符合上述规定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情形。其次,题干未提及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所以通常情况下彩礼无需退还。实务建议:如果男方坚持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可以先尝试与女方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男方若认为符合退还彩礼的法定情形,需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证明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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