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邓州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邓州市的婚姻登记处。如果是诉讼离婚,则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协议离婚时,双方需达成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时,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理后,根据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或有法定离婚情形(诉讼离婚)。实务建议:协议离婚: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前往邓州市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向邓州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按程序进行审理、调解或判决。一般先由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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