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恶意欠薪罪已更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恶意欠薪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核心分析:行为主体为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需有恶意欠薪行为,如转移财产、逃匿等。数额较大,各地司法实践中数额标准有所不同。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的材料。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可持责令支付文书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会进行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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