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借贷纠纷中,一般情况下,出借人需要对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即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款项已经交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核心分析:出借人举证责任:出借人需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体现借款合意与交付情况。借款人抗辩:若借款人对借贷关系有异议,需提供相应证据反驳。关键构成要件:借款合意与款项交付,缺一不可。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寻求帮助:可咨询律师了解诉讼流程与证据要求。法律程序: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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