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顺序如下: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接着是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核心分析:1.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是为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2. 职工权益优先是基于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保护。3. 税款关乎国家利益。4. 普通债权最后受偿。实务建议:1. 债权人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性质、数额等。2. 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查,债权人应按要求提供证据。3. 关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若有异议及时提出。4. 整个过程遵循破产程序规定,可向法院或管理人咨询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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