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不想再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归属,将抚养权让渡给对方。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抚养权变更需要有合理理由。若协商一致变更,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等内容。变更抚养权涉及子女利益,需确保变更后的抚养环境对子女成长更有利。实务建议:与对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协议内容应清晰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视权等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需准备能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更有利的证据,如对方抚养能力变化等情况。按照法院的立案、审理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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