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前给的彩礼钱,离婚时是否退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并非一概而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核心分析:首先,彩礼性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若满足上述法律规定情形,意味着赠与彩礼的目的无法实现,所以应返还。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较易理解;“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需考量双方是否真正共同居住生活等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则要证明因给付彩礼致使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实务建议:若涉及彩礼返还纠纷,收集给付彩礼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彩礼给付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举证质证,最后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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