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闯红灯的罚款不能积累。每次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都是独立的,会分别进行处理和缴纳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闯红灯是单次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每次处罚相互独立。各方权利义务:驾驶者有遵守交通规则的义务,违反规则后有接受处罚并按时缴纳罚款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存在闯红灯的事实。实务建议:驾驶者应及时关注交通违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罚款。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等渠道查询违法记录,确认罚款金额和缴纳期限。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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