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财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遗嘱有效的关键在于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上要符合上述不同遗嘱类型的要求,实质要件要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等。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但不是遗嘱有效的必备条件。实务建议:如果选择自书遗嘱,要确保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等需要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若考虑公证遗嘱,可前往当地公证机构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遗嘱文本、身份证明等。在订立遗嘱过程中,最好保留相关过程的证据,比如自书遗嘱的草稿、代书遗嘱的协商记录等,以防后续产生争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