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办理房产遗嘱继承,需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然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核心分析: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形式,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继承人要证明遗嘱真实性及自己的继承权。关键在于提供完整准确的相关材料。实务建议:收集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表格。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可能需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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