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中国,父母离婚时,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有一定的选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 对于八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主要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如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其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尊重其真实意愿有利于保障孩子的权益。 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以确定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方式。实务建议: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在协商抚养权时,应认真倾听孩子的想法,并尊重其意愿。 若对抚养权存在争议,向法院起诉时,孩子八周岁以上的,法院会询问孩子的意见,要注意引导孩子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 平时注意收集孩子与自己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相关证据,如自己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的照片、孩子在自己这边接受良好教育资源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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