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是法律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权利义务:双方均有权利依据此规定提起离婚诉讼。若一方能证明符合该情形,法院在调解无效时应判决离婚。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二是分居时间需满两年。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可收集租房合同、分居协议、双方关于分居原因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分居事实及感情不和原因。寻求帮助:可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离婚事宜,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程序: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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