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中关于欠款的约定通常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核心分析: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欠款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实务建议:若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欠款约定,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收集离婚协议等相关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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