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销售金额不同有不同量刑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核心分析:该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需明知是伪劣产品而进行生产或销售。关键在于销售金额的认定,它决定了量刑幅度。生产者、销售者需承担相应刑事处罚。实务建议:收集伪劣产品相关证据,如产品实物、购买凭证、鉴定报告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续按照法律程序,配合司法机关工作,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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