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断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所谓的“断绝关系”而消除。核心分析:自然血亲关系不可改变,法律上不存在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途径。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定责任。关键在于这种基于血缘的亲属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当事人约定或行为解除。实务建议:不要寻求办理断绝父母关系的无效行为。如果在赡养或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父母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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