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拘留一年多还未判刑是不正常的情况。正常刑事案件从拘留到判刑一般不会有如此长的时间间隔。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同时,该法规定了各类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会达到一年多这么久。核心分析:首先,侦查机关在拘留后应按规定及时推进案件进程,如提请批捕、侦查等。批捕后侦查期限也有严格规定。出现这种超期情况,可能存在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等原因,但也可能存在违法超期羁押的问题。各方权利义务方面,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在合法期限内得到公正审判,侦查机关有依法侦查、及时推进案件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严格遵守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实务建议:家属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要求说明未判刑的原因。若认为存在超期羁押,可向该办案机关的上级机关、同级检察院申诉,要求纠正违法超期羁押行为。也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并通过合法途径推动案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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