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个人立遗嘱要有效,需满足一定条件。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主体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不同遗嘱形式有各自的要件,如自书遗嘱要亲笔书写等。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实务建议:自书遗嘱自己书写清楚相关内容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等要找符合条件的见证人见证。可咨询律师确保遗嘱合法有效。妥善保管遗嘱原件,防止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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