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仍不服,不能再次申请复核。但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审查判断。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核心分析:1. 复核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种救济程序,但有次数限制。2.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有权依据证据等对事故责任重新审查,不受之前复核结论的绝对限制。3. 关键在于提供能推翻原责任认定的新证据或合理理由。实务建议:1. 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明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与责任认定不符。2. 在民事诉讼中,将收集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充分阐述自己对事故责任的观点和理由。3. 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按时参加庭审,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质证和辩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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