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需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确定事故双方责任比例,次要责任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关键在于划分责任比例,依据事故具体情形确定。实务建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比例由主次责任方分担。起诉流程一般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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