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是可以的。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签字。核心分析: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专业认定,其生效不以当事人签字为前提。交警部门有责任依法、客观、公正地作出认定,当事人签字与否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签字主要是起到签收告知的作用,不签字不影响认定书对事故责任划分等内容的法律效力。实务建议:当事人即便不签字,也要认真查看认定书内容,确认责任划分等情况。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而不是通过不签字来处理。后续涉及赔偿等事宜,认定书是重要依据,可根据认定书内容与对方协商或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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