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名称权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权利。二者在主体、内容等方面存在区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核心分析:主体不同:姓名权主体为自然人,名称权主体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内容有别:自然人姓名权包含决定、使用、变更等权利;法人等名称权除决定、使用、变更外,还有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侵权表现不同:侵犯姓名权多表现为干涉、盗用、假冒等;侵犯名称权可能是非法干涉、盗用、假冒等。实务建议:若自然人姓名权被侵犯,比如被他人冒用签订合同,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冒用的文件、笔迹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权被侵害,如被他人擅自使用名称进行经营活动,应收集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如侵权产品、宣传资料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也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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