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并无统一固定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如收入水平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实务建议:若协商确定抚养费,双方应明确费用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并形成书面协议。若起诉至法院,需提供孩子实际花费清单、双方收入证明等证据。法院一般会根据证据及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通常可按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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