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监护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核心分析:监护权是基于父母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父母离婚后,虽抚养权可能归一方,但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并不因此改变,双方都有监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实务建议:无抚养权一方若要行使监护权,可与有抚养权一方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子女生活、学习等情况。如遇重大事项,如子女升学、医疗等,有权参与决策。若双方在监护权行使上产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监护权的行使方式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留存与子女相处、关心子女成长的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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