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道路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时,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双方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主要责任方通常承担60%-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1. 交强险先赔体现对受害人基本保障。2. 按责任比例分担符合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大承担比例高。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中,机动车即便无过错也要担责,体现对弱势群体保护。实务建议:1. 及时报警定责,留存事故责任认定书。2. 收集损失证据,如医疗费票据、财产损失清单等。3. 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交警调解或者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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