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需有法定事由并通过合法途径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才能主张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主张变更方有举证责任,证明符合变更情形。原抚养方若不利于子女成长,其抚养权利可能被削弱。关键要件:如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伤残、虐待等法定不利抚养情形,子女意愿及另一方抚养能力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孩子意愿表达等。协商: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签订书面协议。起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走立案、审理等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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