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部分过路费普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法律依据: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核心分析:适用范围:通行费电子发票可直接凭票抵扣,其他符合条件的客票按特定公式计算抵扣。权利义务:纳税人有依法抵扣进项税的权利,但需符合规定条件和取得合规票据。关键构成要件:取得符合要求的票据,如通行费电子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确保取得合规的过路费普票或相关客票,并妥善保存。计算抵扣:按照规定公式准确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申报流程: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要求填写相关抵扣信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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