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邢台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会被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各地通常会依据该法律制定具体的处罚标准。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只要在邢台驾驶机动车时副驾驶未系安全带,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乘车人员使用安全带的规定。 权利义务:驾驶人有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的义务,乘车人有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副驾驶乘坐人员未系安全带这一行为。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交通管理部门通常通过电子眼抓拍或现场交警查处。如果收到罚单,可查看罚单上的证据记录方式,如照片等。 寻求帮助: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邢台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办公地点,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程序:一般交警现场发现会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电子眼抓拍的,车主会收到通知,需按规定缴纳罚款,若有异议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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