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的主管道漏水责任划分如下:1. 如果是在保修期内: 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单位在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一般会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修金。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对主管道漏水进行修复。2. 超过保修期: 若是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主管道漏水比如管道本身材质缺陷等且该质量问题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出现的建设单位仍应承担保修责任。 若因使用不当造成主管道漏水如业主私自改动管道等则由造成损坏的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若是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主管道漏水一般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责任。可通过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维修费用。 若主管道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且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由物业负责维护保养的在合理范围内物业应承担维修责任;若物业存在过错导致漏水如未及时发现并处理管道老化问题等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总之主管道漏水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可先查看相关合同约定再根据实际原因判断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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