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律遗嘱一般有以下步骤:1. 确定遗嘱形式: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要求不同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2.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内容需清晰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3.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4. 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5. 录音录像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6.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7.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效力较强。8. 见证人资格: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立遗嘱时要确保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相应形式要求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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