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简易程序流程如下:1. 起诉与受理: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2. 送达与答辩:法院将起诉状副本等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3. 审理前准备:法院确定开庭日期提前通知当事人并可组织庭前调解。4.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等。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5. 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在审理过程中若发现案件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限相应延长。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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