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前通常会进行调解。具体情况如下:1. 调解是必经程序:对于一些适宜调解的民事案件法院会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比如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这类案件调解有助于快速解决矛盾维护当事人关系。2. 调解的目的: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以和平、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3. 调解过程:由法院的审判员或合议庭主持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表达诉求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协调沟通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4. 调解结果: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继续推进庭审程序。5. 当事人权利: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参与调解以及是否接受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和主张的权利。总之民事诉讼开庭前的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应积极对待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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