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同居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通常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基于婚姻而形成的法定权利义务。2. 但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子女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其生活、教育等那么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该子女成年后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赡养责任。 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将对方子女视为自己子女一样抚养长大在老人年老无依时该子女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一定的照顾或帮助。3. 从法律实践角度: 若发生纠纷主张赡养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存在对子女尽主要抚养义务的事实。 比如有相关的生活支出记录、教育投入凭证、邻居或社区出具的证明等以此来支持自己要求对方子女赡养的主张。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存在事实上的抚养与赡养关系。总之同居对方子女原则上无赡养义务特殊情况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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