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存在以下区别:1. 定义与目的: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目的在于获得特定工作成果。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重点在于处理委托事务。2. 主体义务:承揽人需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受托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处理事务需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同意可转委托。3. 风险承担: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交付前的风险一般由承揽人承担。委托合同中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4. 报酬支付: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支付报酬有约定的依约定。委托合同中有偿委托的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应支付报酬;无偿委托的除非有损失一般无需支付报酬。5. 合同解除: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随时解除但需赔偿承揽人损失。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可随时解除因解除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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