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法定情形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为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权益,法律允许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存在符合法定情形的事实,另一方若不同意变更,需说明理由。关键构成要件:必须有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残鉴定等证明对方无力抚养或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寻求帮助: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程序:准备起诉状、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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