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开除有残疾证的员工。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其他职工平等的权利。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2. 禁止歧视:单位不得歧视残疾职工不得以残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 合理安排:单位有义务根据残疾职工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 特殊情况:如果残疾员工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工作单位应先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总之单位开除有残疾证的员工需有充分合法的理由并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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