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2.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3. 核心分析:从法律适用逻辑看,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各方权利义务方面,申请方有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的义务,司法机关有审查决定是否取保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定的可取保情形。4. 实务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等申请取保候审时,应收集能证明符合取保情形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的相关证明等。申请应向具体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法律程序大致为先提交书面申请,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取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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