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团伙盗窃案中主犯与从犯在量刑上存在差异,主犯起主要作用,从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2.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 核心分析:主犯承担较重责任,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数额等因素。从犯因作用较小,依法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关键在于准确认定主从犯地位,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判断。4. 实务建议: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证据,包括犯罪分工、行为表现等来认定主从犯。当事人若认为自己是从犯,可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能证明自己作用较小的证据,如参与程度的记录、听从主犯指挥的相关情况等。案件审理流程中,会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各方应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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