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破产条件1.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已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这包括现金不足、资产变现困难等情况。2.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评估企业的全部资产价值低于其所负债务总额。3.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表明企业已无法持续经营并偿还债务。 破产程序1. 申请: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2. 受理: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指定管理人。3. 管理人接管:管理人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全面管理破产事务。4. 债权申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5.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债权人会议对有关事项进行表决。6. 重整或和解:如果企业有重整价值或和解可能可进行重整或和解程序。7. 破产清算:若无法重整或和解则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以偿还债务。企业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