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辞退员工,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及未签合同的赔偿问题。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 用人单位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合同已违法。 随意辞退员工属违法解除,员工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金。 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辞退违法,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实务建议: 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被受理后等待开庭、双方举证质证、仲裁委裁决。一般45日内审结,复杂的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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