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员工因工伤骨折,涉及用人单位对工伤员工的赔偿责任,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依据当地规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在工作中骨折认定为工伤后,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费用,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权利义务:员工有权获得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申请工伤认定并支付相应赔偿。关键要件:需有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4. 实务建议: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要求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病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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