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伤情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1. 委托受理:由案件相关方(如公安机关、当事人等)向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提出委托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案件情况说明、病历资料等。鉴定机构审核后决定是否受理。2. 检验:法医对伤者进行身体检查查看损伤的部位、形态、程度等。可能会借助一些辅助检查手段如影像学检查等以更全面了解伤情。3. 分析判断:根据检验结果结合医学知识和相关标准对损伤的成因、性质、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分析判断伤情的严重程度。4. 出具鉴定意见:依据分析判断结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出具正式的法医鉴定意见书明确伤情等级等结论。在整个过程中伤者应积极配合法医的检查和询问如实提供受伤经过等信息。同时鉴定机构和法医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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