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合同两份不一样,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效力。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 核心分析:若两份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有效。例如双方就同一事项先后签订两份合同,后一份是对前一份的变更,两份合同结合能完整反映双方真实合意,合同有效。关键在于确定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原因及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若一方故意提供不同版本以欺诈对方,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4. 实务建议:收集两份合同的原件,仔细核对条款差异。与对方沟通,明确两份合同产生差异的原因,看能否协商达成一致解释。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律师发函,要求对方说明情况。若涉及重大权益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合同效力及条款解释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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