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拆迁纠纷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作出判决书。2. 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比如涉及复杂事实认定、众多证据审查等可能会超出上述规定的时间。在实际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审理进度。如果案件较为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就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间相对较短。而复杂的拆迁纠纷案件可能会经过多次庭审、质证等环节耗费的时间就会较长。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受理后与承办法官沟通了解案件的大致审理安排和预计审结时间。同时要按照法院要求及时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以保障案件能够顺利推进尽快得到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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