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网络被骂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他人在网络上的辱骂行为符合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若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则构成刑事犯罪。权利义务:被侵权人有权维护自身名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有义务尊重他人名誉,不得实施辱骂等侵权行为。关键构成要件:存在辱骂行为、该行为指向特定人、对被侵权人的名誉造成损害、达到一定情节严重程度(如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保存辱骂的截图、视频等。可先尝试与平台沟通,要求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若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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