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再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3. 核心分析:对于再审是否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可能开庭也可能不开庭,存在多种情况。若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通常是开庭审理。关键在于再审案件的来源、原审的审级等因素。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再审申请人有权利要求合理的审理方式,被申请人等也有相应的答辩等权利。4. 实务建议: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明确说明再审理由及相关证据。若想了解再审是否开庭,可向原审法院或上级法院咨询。在再审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若对审理方式有异议,可依法提出申请。若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且不开庭,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可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法律程序大致是先由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再审,再审时确定审理方式并依法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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