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夫妻婚姻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具有合同性质的约定。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夫妻婚姻协议书符合合同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受法律保护。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在财产、债务、抚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构成要件: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协议目的、具体条款、违约责任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财产证明、债务凭证等。寻求帮助:可咨询专业律师。流程:双方协商起草,明确条款,审核无异议后签字。注意保留好协议原件,如有变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婚姻协议书应确保公平合理、合法有效,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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