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消费者与快递公司建立了快递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支付费用委托快递公司运输退货商品。快递公司有义务安全、准确地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快递公司构成违约。关键在于快递公司能否证明货物丢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消费者过错造成。若不能证明,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快递单号、购买凭证、退货凭证等,证明已委托快递公司运输退货商品。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要求其按照货物价值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邮政管理部门等投诉,寻求帮助。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程序一般包括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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