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方式如下:1. 返还财产:如果一方因缔约过失取得了对方的财产应将财产返还给对方。比如在合同磋商阶段一方收受了对方交付的定金后因自身过失导致合同未成立就需返还定金。2. 折价补偿:当无法返还财产时应进行折价补偿。例如收受的财产已毁损、灭失等情况。3. 赔偿损失:这是常见的赔偿方式。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缔约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像差旅费、咨询费等。间接损失如丧失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甲与乙磋商合作项目甲为准备合作投入了一定成本后乙因过失导致合作未能达成乙应赔偿甲投入的成本以及甲因错过与丙合作机会而可能获得的利益损失但需注意间接损失赔偿需具备一定条件要有相当的因果关系等。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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